台南取締違停1週6000件 賴神:非3分鐘熱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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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取締違規停車,一週下來共舉發約6000件。台南市長賴清德今天在市政會議中宣示,警方取締絕非只是3分鐘熱度,市府有決心貫徹執行,還給台南一個井然有序的市容環境。



賴清德表示,守法習慣,人人有責,市府也有決心,貫徹公權力不打折、執法沒有假期、更沒有空窗期,取締違停將列為警察局的例行勤務,唯有全體市民一起參與及監督,才能克竟全功。
他強調,舉發取締及拖吊是手段,不是目的,是治標不是治本,希望透過執法的決心,讓守法及遵守交通規則成為市民運動。不但自己不違停,也監督所有用車人,還給台南一個井然有序的市容環境,一座文明進步的城市應有的面貌。
台南市執行「違停零容忍」專案,原本明天才啟動,因上週一起車禍而提前展開,一週下來各分局舉發的件數統計近6000件。以1件600元計算,保守估計一週的罰款金額至少360萬元。
交通大隊統計,自本月9日至15日止,全市取締違規停車案件共5985件,其中併排停車以及佔用慢車道、人行道、公車招呼站、消防栓周邊,列為重點取締對象。一般違停機車罰款600元、汽車900元,併排停車逾3分鐘機車罰900元、汽車1200元。
警方列出優先取締路段包括中西區北門路一段、中山路、西華街、民族路、民生路、西門路、府前路、中正路和海安路段;東區為北門路一段、大學路、前鋒路、東寧路、長榮路二段、三段,勝利路、東門路、中華東路;北區為北門路一段、成功路、公園路段;南區為金華路一段、二段、健康路二段、大同路段;安平區安平路、安北路和慶平路段;安南區為海佃路一段;永康區為中華路、大灣路段。
台南市東區日前發生老婦人為閃躲違停在機車專用道的轎車,遭砂石車輾壓致死,引起市民關注。
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,優先執法路段以「併排停車」、「人行道停車」、「消防車出入口」、「汽車占用機車道」、「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」等違規為取締重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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